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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2023年2月8日,向衡阳乐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缴费2880元,2月9日提出退费遭拒绝。
后经投诉该公司,4月20日办事员以”第三方平台扣除500元不能退回”为由,说只能退回2380元让我在协议上签了字。
接着我就电话询问第三方微信支付平台,回复说平台不收取任何手续费。我再次询问办事员扣费的事儿,她说500元其中144元第三方平台已收走;356元是服务指导费。
我对她最后重申:(1)第三方微信支付平台没收取任何手续费,这纯属编造;(2)2月8号缴费2月9号提出退费,没有产生任何费用也不可能服务指导。
就这样她还是将错就错。于4月21日退费2380元。再次询问500元时她说没申请下来,并以我签字生效遭拒绝。我说你当时以第三方已收走500元的说法,骗去了我对你的信任才签的字。她就不回应了。至今打电话发微信都不接不回。我还给他留言这两笔共500元的费用你们既不出示收款发票,且无根无据的乱收费纯属伪造事实。
为维护我的权益利益不受侵害损失,诉求如下:
(1)严厉查处打击欺骗协议合同的行为
(2)退还无理无据收取我的500元血汗钱
(3) 严厉惩处祸害社会和人民的个人及公司